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题:以法立行:中国探索珍惜粮食、反对浪费长远之道
新华社记者任沁沁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启动为期一个多月的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旨在加快建立法治化长效机制,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物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以法治方式对浪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9月10日以来,专题调研组分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等5省(市)开展调研,并委托黑龙江、上海、广东、海南、云南、陕西等6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
节粮减损,需建立法治保障长效机制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粮食事关国运民生。中国人均粮食占有量已连续多年超过人均400公斤的国际粮食安全标准线。然而粮食损失和浪费严重,情况不容乐观。
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计,我国每年仅在粮食存储、运输和加工等环节造成的损失就在700亿斤以上。有的在粮食收获时,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善、机械化收割精细化程度不高等原因,损耗较重;有的在存储环节,因存粮场所简陋,造成虫鼠害侵袭和季节性霉变;有的在加工环节,“过度加工”追求“精细白”,导致浪费。
食物利用环节的浪费现象严重。中科院公布的一项从2013年至2015年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餐饮食物浪费量每年在1700万至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到5000万人一年的口粮。
粮食安全涉及粮食生产、储存和流通以及消费各环节,需要从每一个环节发力。粮食减损降耗和制止粮食浪费成为重要着力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志雄认为,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将成为我国提升粮食安全保障程度以及实现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潜在契机。
厉行节约是一场“持久战”,要形成长效机制,完善的法律制度是遏制粮食浪费的有力保障。当前,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说:“此次专题调研要与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结合起来,注意听取各方面对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融入立法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将节粮减损政策措施转化为法律规范,强化杜绝粮食浪费的刚性约束和法治保障。”
实地调研,查找问题听取建议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厂区,车间全封闭无菌净化生产,不论是手工搓制还是机器搓制麻花,光洁的地面上未见原料残渣。
这是记者日前跟随调研组在天津调研时看到的一幕。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公司对原辅料采购、加工、包装、储运全链条管理,始终将节约原材料、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抓手。
天津多措并举降低生产、储运、加工等环节粮食损耗,投资8000多万元建设粮食管理信息化系统,实时动态监管,及时抑制虫害、霉变问题;引进国际先进设备,提高粮食加工出品率,对加工副产品“吃干榨净”;天津科技大学研创的“鲜榨米”,以鲜杂粮挤出压榨成“米”,利用好杂粮、米糠等;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粮油码头设有散粮接卸专用港口机械,严控粮食散落和货损……
不过,餐饮浪费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8月中旬,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以暗查暗访为主要方式的专项检查,发现餐饮浪费方面,家庭和小范围聚餐相对较好、喜庆宴和商务宴相对较差,个人买单的相对较好、单位结账的相对较差,家里吃饭相对较好、单位食堂相对较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宁表示,一些制止餐饮浪费的措施现在还是鼓励、倡导多,硬性制约、处罚少,距离真正解决问题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天津市副市长李树起表示,下一步,天津市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制止浪费的“制度藩篱”扎得更紧更密,“建议通过国家层面立法,加强对餐饮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监管”。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研究论证基础上,加快相关立法,从而为地方立法提供依据和遵循;在加强专题调研的同时,加大监督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组负责人表示,现有的一些法律中,已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珍惜粮食的条款,但仅是原则性要求,不具体、不明晰,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珍惜粮食、反对浪费要入法,在起草的粮食安全保障法中要设专章,对造成浪费的各个环节都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和可操作规范。”
立法可期,措施将更有针对性
“鉴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相关责任主体的广泛性和多元性,建议采取专门制定反食物浪费法的方式,补充纳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在调研组与天津有关部门的座谈会上,提出了专项立法的建议。
近年来,各方面积极行动,努力营造节约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的社会氛围,为立法打下坚实基础。
国务院有关部门完善政策体系,推动解决粮食浪费问题。国家发改委与中宣部联合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在全社会宣传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生活理念;商务部组织行业中介组织、大型餐饮企业针对餐饮节约陆续发布一系列标准规范;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抓好农户储粮、粮食流动环节减损,抓好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成立制止餐饮浪费的立法工作专班。有关部门表示将全力配合。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积极提出立法建议。比如,在粮食收割仓储运输等环节减少粮食减损、制止申报有关食物类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将节约粮食作为学生德育教育和考评内容、明确旅游定点饭店和旅行团接待单位制止餐饮浪费的责任义务、制止第三方网络平台和直播播主大量浪费食物等。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提出,在立法过程中,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职能部门、餐饮经营者、消费者等各方责任,构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惩罚并重的体制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真正让法律长出“牙齿”。
孙佑海建议,应抓住食物消费的关键环节,尤其要对各种食物浪费的行为进行清晰界定,制定明确惩罚措施,强化监督主体的责任。
据悉,12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调研组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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