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华人网9月24日讯 陈良锐/编译)据阿媒体报道,某超市工作人员辱骂了一名残疾顾客,因新民法生效,San Martín民事商业纠纷法庭推翻了下级法院的第一次判决结果,并下令该超市需赔偿该残疾顾客2万比索的精神损失费。
一女子向法院控告保安人员对她进行了辱骂,因为该残疾女子体内曾植入钛合金关节保护组织,致使超市门口的报警器发生误报,才导致了此事的发生。
由法官Carlos Ramón Lami 与Manuel Augusto Sirvén 在9月17日签署的新民法守则中涉及了大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例,其中新法例中的第51条规定,作为消费者保护措施的最基本条例,消费者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得到尊重、承认。
因此,在此次事件中,顾客本身就患有残疾,在这种情况下该超市的工作人员应该对其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是对其进行辱骂,超市方面明显触犯了上述的法例。因此他们被责令赔偿该残疾顾客2万比索的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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