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华人网9月16日讯 陈良锐/编译)据阿媒体报道,于今年八月一日发布并生效的新民法中提到,未成年人如因疾病需要动手术,只要有司法机关的批准便可接受手术。这一点与旧民法不同,旧民法规定未成年人不能接受任何手术,而因新民发生效,一名只有11个月大的宝宝接受了活体肝移植,有了活下来的希望。
这个11个月大的宝宝由于肝衰竭晚期急需动手术,因此他的家人及医生想尽了办法寻找合适的肝源,最终终于找到。随后法官Alberto Recondo在确认了肝脏捐赠者都是自愿捐赠,并且宝宝只有接受肝移植才能恢复健康后,批准了该婴儿的手术申请。
根据新民发第17条法例规定,任何人不能将他人的身体及任何身体器官用于商业用途,以及科研、治疗等,在特殊情况下,只有该身体、身体器官的主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相关选择。
这个宝宝的生命得以延续可以说是多亏了新民发的诞生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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