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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华人网7月18日讯 黄东)阿根廷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AFIP)加强了对定居境外公民个人资产税的收缴条件。根据本周五公布在官方公告中的4760/2020号决议,AFIP将“住家地址”的标准替换为“居住地”,籍此确定纳税人境外资产的应税额。
在此条件下,那些曾办理了取消在阿根廷境内税务住址的自然人,必须证明也修改了其税务居住地。现行法律规定,更改税务居住地要求纳税人的关键利益中心不在阿根廷境内。
因此,那些曾以“住址不在境内”为由、申请取消个人资产税登记的人,必须证明根据《2019年所得税法》的条款在2019年12月31日时不具有在阿根廷的居住条件。
AFIP表示,去年12月通过了《社会团结法》,其中规定:那些在阿根廷境内有税务住址的人必须为境外资产支付最高2.25%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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