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5日电 (记者 郭超凯)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25日在北京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失业水平保持低位,城镇调查失业率总体低于预期控制目标。
当天,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十八大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与成效。李忠在会上介绍道,这十年,中国就业优先战略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丰富发展,就业优先导向显著增强。城镇就业规模显著扩大,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均超过1300万人。城乡就业格局发生历史性改变,2021年城镇就业人员占比超过六成,比2012年提高了13.8个百分点。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增强,从业人员占比从2012年的36%提升到2021年的48%。
李忠表示,这十年,中国失业水平保持低位,城镇调查失业率总体低于预期控制目标。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平稳,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保持在3000万人以上。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持续提升,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近期新冠肺炎康复者在就业市场受到歧视的现象引发关注。对此,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回应道,近期个别地方出现部分企业和机构滥用“健康码”等检测查询工具、对新冠康复者实施就业歧视的问题,严重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人社部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张莹表示,7月29日,人社部会同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的紧急通知》,对禁止新冠康复者就业歧视作出细化规定和工作部署。具体可以概括为“一个不得、四个严禁”。
“一个不得”,即: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并科学合理设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查询期限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
“四个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歧视新冠康复者内容的招聘信息,严禁以新冠病毒检测历史阳性为由拒绝招用新冠康复者,严禁在劳动者入职和用工过程中对新冠康复者实施就业歧视,严禁随意违法辞退、解聘新冠康复者。
张莹指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采取行政约谈、通报曝光、行政处罚等有力措施,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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