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4日电 (记者 吴侃)“这些年我们切身感受到中国在保障华侨权益方面所做的努力,有了法律‘护航’,海外侨胞在中国工作生活更有保障了。”几内亚比绍浙江总商会执行会长陈军青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
主要从事服装、食品等领域进出口贸易的陈军青说:“近年来身边也有不少侨胞朋友回国工作和生活,随着华侨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不断出台,我们在国内进行投资创业、子女教育、财产保护等都更方便更安心,期待未来有更多法律惠侨的好消息。”
中国的发展活力和广阔市场吸引着越来越多海外侨胞的目光,他们期待搭乘中国发展的快车,共享发展机遇。随着各种联系交流日趋密切,侨胞对自身权益的诉求日益增多,对立法护侨的呼声更高。
中共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侨务工作法治化建设不断加强,华侨权益保护的政策法规日益丰富完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近年来,华侨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的重大突破是地方性专门立法不断出台。
2015年10月,中国第一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条例对华侨政治、人身、社保、生育、教育、财产、投资、捐赠等八个方面权益的保护作出具体规定,还将外籍华人权益保护列入其中,成为华侨权益保护地方性条例的范例。
2016年《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施行,这是中国省级人大颁布的第二部综合性保护华侨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涉及华侨普遍关注的政治权益、出入境权益及身份认定、投资权益、捐赠权益、华侨文化保护、回国创业等方面。
此后的几年中,湖北、上海、浙江、海南、四川、贵州等地相继制定实施地方性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另外,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纳入2020年立项论证项目;2022年9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目前,全国层面的华侨权益保护法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院长张振江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些立法实践回应了华侨与国内互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新需求和各种权益问题,涉及内容广泛,立法范围清晰,具有各地的地方特色,使华侨权益得到更全面、细致且专业的保护。推进地方性华侨权益保护法规先行先试,也为全国性华侨权益保护立法提供了实践经验,使涉侨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立法效果方面,这些立法保护了华侨在国内的权利,促进了侨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海外侨胞对祖(籍)国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侨胞带来归属感,吸引更多华侨华人返乡投资创业。”张振江说,至于国家层面的华侨权益保护立法,由于牵涉的问题相对复杂,还要进行大量的调研,各部门协调解决具体问题需要时间,但我们相信这条路不远了。
展望未来中国华侨权益保护立法的发展,张振江表示,侨务法应既有助于华侨在国外的安全生存与发展,也有助于华侨、归侨侨眷与国内社会的融合发展。“在立足国内实际的基础上,还应关注华侨在跨国移民中的实际发展状态,更多地考虑侨胞与居住国的关系,注意华侨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与相关国际条约的衔接,提高国内立法的有效性和国际认可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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