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4日电 题:日本强行启动核污染水排海贻害无穷
作者 苏婧欣 朱晨曦
日本政府此前不顾多方反对,执意宣布会在24日开始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邹皓丹23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指出,核污染水排海证明了日本政府的自私和短视,其考量皆出于经济成本与党派私利,对海洋环境等方面贻害无穷,必然受到国际社会的反对。
排海缺乏透明有效监督
今年6月底,日本核监管机构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完成了对排海设备的最终检查。7月,日本政府又得到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背书”。但国际舆论普遍认为,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简称东电)的核污染水处理过程及排放计划都不够透明。
邹皓丹告诉记者,2012年,日本政府通过购买股票的方式,将东电国有化,通过政治操作,实现了对福岛核事故处理的垄断决策权。现在,东电的上级直属部门是产经省,日本政府通过产经省控制福岛核污染水排放的决策权。东电的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在2022年才获得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检验合格报告,本质上是在追认日本政府的垄断决策,没有任何独立第三方监督的可信性。
在国际监督方面,邹皓丹表示,国际原子能机构虽承诺在福岛长期监测核污染水排海,但却无法获得第一手资料,其作用仅是监测东电提供的数据资料。鉴于2011年以后,日媒曾报道多起东电刻意隐瞒核污染水泄露的事件,其监督效果只能说聊胜于无,“因此可以看到,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并没有透明的、有效的国内及国际监督”。
当地时间7月5日傍晚,近百名日本民众手持“不要将核污染水排海”“不要污染大家的海洋”等标语,高喊“守护大海”“守护未来”等口号,在福岛第一核电站运营方东京电力公司总部前举行集会,抗议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中新社发 蒋文月 摄
急于排海的政治考量
日本共同社19日至20日开展的全国舆论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八成受访者认为日本政府就核污染水的说明“不充分”。而日本全国渔业协会联合会也在22日重申其反对立场。可见除遭到国际社会强烈反对外,排海计划也未得到日本国内的充分理解。那么日本急于排海有何隐情?
“能源因素与政治因素是日本急于排海的双重考量。”邹皓丹指出,在乌克兰危机导致日本面临能源危机的背景下,岸田政府决定重启核电事业。如果核污染水排海成功,可降低民众对重启核电的隐忧。此外,“3·11”大地震及福岛核事故极大地降低了日本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日本政府一直将福岛复兴作为政府工作成果的展示板。核污染水排海如果成功,将成为福岛复兴的重大成果,岸田政府希望借此提高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支持率。
“在这样的情况下,日本政府无视国际上建议的其他处置方案,完全从经济成本和党派私利角度出发思考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邹皓丹告诉记者,日本政府此前曾提出过5种处理核污染水的方案,其中有两种方案在现实中较为可行,但海洋排放对日本政府来说,是成本最低、最容易的方法。
邹皓丹强调,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将风险转移给了全世界,其自私与短视暴露无遗。
各方有多种追责途径
日本启动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后,130多万吨核污染水将持续排放至少30年,势必对海洋环境和以海洋为生的他国民众造成长期负面影响。
关于受影响国家能否通过法律途径阻止日本排海并向其追责,邹皓丹称,国际环境法发展到现在仅有约100年的历史,其能够规范和处理的违法范围相对有限。目前直接与海洋环境有关的国际法有1972年的《伦敦倾废公约》和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些国际法针对事后损害进行了规定。
邹皓丹指出,环太平洋国家可联合起来,共同探讨在测定损害情况的前提条件下发起诉讼、对日本追责索赔的可能性。
邹皓丹建议,环太平洋国家应各自设立监视点,长期监测海洋放射性核素浓度,积累证据,然后通过政治、法律和国际舆论等途径向日本政府追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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