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故事”摄影展征稿启事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责编:尤克里里2016-02-14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习近平
人民的美好生活体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对生活的真实写照都是对“中国故事”最好的体现。“中国故事”摄影展意在通过图片展示,十八大以来从社会生活、科技发展、贸易往来、风土人情、自然风光等各方面讲述中国情和中国人的故事。通过“中国故事”图片向世界展现丰富多彩的当代中国以及国家、人民生活的发展和繁荣,使观赏者感受真实和美好的中国。
一、活动筹办机构
主办单位: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中国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外联局
二、参展范围
展览面向海内外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征稿。
三、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题材可包括十八大以来的社会生活、科技发展、贸易往来、风土人情、自然风光等展现国家和人民生活繁荣发展的各个方面,都要体现“故事”的丰富性。摄影内容要求朴实、生动、丰富,图片富有故事性、艺术性,能通过图片表现出丰富的寓意,表现出或感动、或平凡、或震撼的图像,使观者能够通过图片的表象理解“故事”背后的含义。
2、摄影风格和手法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投稿者应以真实影像参评,投稿作品在后期制作中,可以对影调和色调等做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
3、作品采用网络投稿方式。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文件大小500k以内。入选作品务必按要求提交原始文件(单幅照片像素1200万以上,文件大小不低于7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始电子文件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4、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摄影作者,每位投稿者在被公布或告知作品入选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以上主办方的使用权,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录入中国外宣影像库,在其文化宣传及文化外宣用品开发等活动中使用,如制作展览、出版图书、印制海报和画册等,并可推荐相关媒体发表。主办方在行使以上权利时,不再另付报酬。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本次活动入选作品将收录中国外宣影像库,并选择其中部分优秀作品以实体摄影图片展览形式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展出,并以电子图片展方式在文化传通网进行展示。
7、本次活动的作品评选结果将在文化传通网进行公示。
8、作品稿酬所产生的税费由主办方代扣代缴。
9、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10、举办方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本细则的权利。
四、投稿方式
1、本次展览将在文化传通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大众摄影网、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杂志等媒体对外发布征稿通知。
2、网络投稿(投稿网址:
3、微信推送信息。关注文化传通网“中国故事”微信公众号,可在微信公众号中查看展览相关信息,评选结果等内容。
4、以上投稿方式均要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大小限制在500k以内,每人限投10幅作品(组照总数不超过15幅)。不可重复投稿。
咨询电话:010-59881855 010-59881891
五、征稿时间
征稿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截稿。
六、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1、本次活动将征集100幅(组)摄影作品入选,入选作品每幅(组)稿酬各1200元人民币。
2、对入选作品均颁发入选证书(收录中国外宣影像库)。
3、以上所有作品稿酬均为税前金额,其中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
七、附则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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