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6日晚公布了对万家文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关人员市场禁入决定书,驳回了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最终决定: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另据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全浩)4月16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披露,驳回了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最终决定: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2017年11月9日晚间,祥源文化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万家文化(已更名:祥源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黄有龙、赵薇、赵政、孔德永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
告知书显示,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据新京报此前报道,赵薇拟以30.6亿元控股万家文化,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6000万,借款约15亿元,拿还未到手的万家文化股票质押融资再获得约15亿元。这意味着,赵薇方通过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50倍的杠杆,撬动了一家市值约100亿元的上市公司。杠杆比例高达51倍,上述异常交易受到监管部门关注,2017年2月28日,万家文化便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随后赵薇夫妇与万家文化的交易终止。
证监会处罚告知书显示,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处罚告知书显示,龙薇传媒在本次收购前一个月成立,期间未进行资金的充分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金融机构拟融入资金缺乏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取高杠杆收购方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履行能力、履行结果不确切,收购行为真实性、准确性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贸然公布收购信息。其行为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此外,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并且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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