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疫情失控导致很多国家出现了变异新冠病毒的境外输入。
根据数据显示,5月10日全国新增确诊病例14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其中上海4例,四川4例,福建2例,湖南1例,广东1例,重庆1例,陕西1例。
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5例,也是均为境外输入,全国现有确诊病例302例,无重症确诊病例。
全国无中高风险地区,澳门为低风险地区,境外全部为高风险地区。
5月10日的数据显示,全球在过去24小时内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67.7万余例,其中印度的新增确诊病例数为36.6万余例,超过全球新增确诊病例总数的一半,紧接着是巴西的新增确诊病例数为6.3万余例、美国的新增确诊病例数为3.4万余例。
在境外输入严峻的形势下,中国多个省份都采取了28天隔离措施。
如果飞回国内的城市可能不是最终目的,大部分可能在回到自己的城市时,还需要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跨省流动建议关注各地政策变化。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实行7+7天居家健康观察。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严格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 江西入境人员:
21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
2. 在外省第一入境点解除 14 天集中隔离抵赣人员:
继续7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
14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
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 + 2次核酸检测
1. 对目的地为上海市:
在上海市有固定居住场所,且符合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条件,可申请采用7天集中隔离+7居家隔离。不符合者在沪集中隔离14天。
2. 对目的地为苏浙皖三省:
实施"3+11"隔离转运措施。在沪集中隔离3天后,闭环转运至当地,继续集中隔离11天。
对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行动不便的、有老人或小孩需要看护的、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隔离的人员,统一在各区留验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并经严格核定审批后,可申请实行居家隔离健康观察。
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在7、14天进行核酸检测。
14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健康管理条件的,在原集中隔离场所继续实施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有条件的“7 天集中+7天居家”隔离措施。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严格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 其他省份入境未满 14 天的境外旅居史人员:禁止入境。
2. 满14 天且不满 21 天的入境来琼人员:需持有 7 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继续做好 7 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境外入境人员来闽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并在其入境、集中隔离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云南的人员,实集中隔离14天,经自愿自费进行2次核酸检测及1次抗体检测,可以在集中隔离7天后,再居家隔离7天
14 天集中隔离(第一入境点)+7 天集中隔离(居住地)+7 天居家健康监测。
14 天集中隔离。
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14 天社区健康管理。
1.郑州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
2. 第一入境点隔离满 14 天的来返人员:
(1)郑州:继续 7 天居家医学观察
(2)洛阳:继续 14 天居家隔离
1.北京口岸入境人员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
2.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满21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的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1. 天津入境人员:
14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2. 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津人员:
(1) 在其他口岸隔离满 14 天解除隔离后来津人员,实施7日居家隔离。
(2) 入境超过 21 日且未满 28 日的来津人员,须提供抵津前 3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4 天集中/居家隔离+14 天居家健康检测
1. 太原入境人员:
14 天集中隔离(4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2. 其他省份口岸入境集中隔离 14 天期满人员:
继续实施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 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
黑龙江省:14+14
1. 黑龙江口岸入境人员:
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隔离
2. 第一入境点 14 天集中隔离期满来返人员:
大庆/黑河:继续 7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
1. 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
14 天集中隔离(在入境口岸)+14 天集中隔离(返回吉林后)
2. 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
14 天集中隔离(在入境口岸)+7 天集中隔离(返回吉林后)+7 天居家单独隔离”
1. 自我省入境人员:
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7天社区健康监测。
2. 自其他省(区、市)入境人员:
在入境地完成 14 天集中隔离并取得解除隔离证明,返(来)辽后,在目的地市实施“+7+7”防控措施。
7 天社区健康监测
(1) 非必要不外出,主动谢绝他人登门探视,必要出门时要全程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免与他人接触,更不能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2) 每天要进行体温测量,并向所在社区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
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7 天健康监测
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前7 天内原则上居家不外出,后 7 天内确需外出的可有序外出。
14 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7日内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每日向社区报告 2 次体温、症状情况,第 7 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实施14天居家居家健康监测。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实施14天居家居家健康监测。
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
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1. 重庆入境人员: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管理。
注意:7天自我健康管理规定如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聚会活动、不到密闭公共场所
2. 外省市入境解除隔离人员:
能提供解除隔离和核酸检测证明的,进行 7 天居家隔离+7 天自我健康管理。
对所有境外返回人员一律进行集中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鼓励境外返回人员践行“14+7+7”的隔离生活,除14天的集中隔离外,居家隔离7天,并倡导再过7天“两点一线”的生活方式
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入境来昆人员,就地组织实施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隔离及隔离观察期间产生的转运费用、食宿费用自理。经自愿自费进行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及l次血清抗体检测呈阴性的入境人员,可以在集中隔离7天后,再居家隔离7天。
所有非香港居民从海外国家或地区乘飞机抵达香港机场,将不准入境;
所有于到达香港当天或之前 21 天曾在中国内地/澳门/台湾/香港以外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不论经机场或陆路口岸抵港),需要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 2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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