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7月2日(含)起,对自德国赴华人员登机前新冠肺炎检测最新要求如下:
一、检测要求
所有自德国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双核酸”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两次核酸检测应在不同检测机构;
2、采用两种不同试剂;
3、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第二次核酸检测时限为登机前24小时内,不再要求登机前12小时内进行抗原检测;
4、自第三国经法兰克福机场中转并乘直航赴华的乘客须在法兰克福机场国际中转区检测点进行“双核酸”检测。机场国际中转区检测点使用不同试剂对两份样本进行核酸检测,视为已在两个不同检测机构进行的“双核酸”。
二、检测机构
德国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均可接受。
三、调整赴华路线、中转次数限制
自德国赴华人员可选择从德国乘直航航班或赴其他国家中转赴华。申请人须在始发地、中转地分别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四、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和船员的相关检测防控要求与本通知一致,不作另行规定。
五、国内临时出国人员
国内临时出差人员如行程涉及多国,以回国直航航班起飞地为始发地,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六、既往感染者
痊愈14天以上的既往感染者按普通人员进行检测。痊愈未满14天的需补足14天。痊愈证明材料:1、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间隔24小时以上;2、14天内健康监测无异常相关证明
请赴华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登机前及旅途个人防护,避免因途中感染导致登机受阻、中转地滞留等情况。此前有关要求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驻德国使馆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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